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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容來自YAHOO新聞

交通部說,高等行政法房屋貸款院判決並非Uber未違法,公路總局只是程序上的敗訴,補足資料後已向最高行政法院提起上訴。1041206

公路總局去年9月起開罰Uber,至今累計罰鍰超過新台幣4000萬元。

交通部認定Uber等於是用白牌車營業,違反「公路法」中,未向主管機關申請取得執照,多次與Uber溝通,盼依法申請成為合格運個人信貸輸業者,Uber卻自認是資訊服務業,不理會交通部勸說。

交通部表示,Uber實際從事運輸業卻不依法申請,運輸業的營利都在國外扣款,從未在台灣繳稅,踩了紅線,屢勸不聽,開罰也未見改善,考慮用更強勢手段,要求Uber導入正軌。

Uber在2013年進軍台灣,主打個人專屬司機概念,透過手機APP叫車,信用卡付款,實際上就是從事計程車或租賃車行為,但車輛來源是一般私人小汽車,駕駛也是無營業執照的一般民眾。

Uber營業範圍原本在大台北,最近已拓展到台中。

車貸公路總局已和律師研商,擬循刑企業貸款法中誘使他人犯罪制裁Uber。

(中央社記信貸者汪淑芬台北6日電)新興叫車服務Uber違法營業,交通部好言相勸,公路總局開罰1年多,Uber依舊踩紅線,交通部研擬循刑法制裁。

Uber提起行政訴訟,公路總局因在開罰程序上不完備,日前遭高等行政法院裁罰不當。

Uber踩紅線 交通部擬循刑法制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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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聞來源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uber踩紅線-交通部擬循刑法制裁-022503564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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